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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个人商标变更的具体作用是什么?
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不同。
争议是商标利害关系人才可以提,而异议只要是处于公告期内的商标,任何人都可以提异议。
2、被争议或异议商标所处的法律状态不同。
被争议商标是已注册商标;被异议商标是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被异议商标并未取得商标权。
3、案件审查部门不同。
争议是向商评委提出的,而异议是向商标局提出的。
4、提出法律诉求的时间期限不同。
争议是苏州商标注册后五年内,商标利害关系人都可以提争议,驰名商标不受五年限制;异议只能在三个月的公告期内提出。
近年来,很多企业和个人都在注重商标,随着苏州商标注册行业的迅速发展,其中个别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为追求高额利润,采用一些违法手段招揽业务,部分商标注册公司“承诺商标注册不成功全额退款”诱饵被罚。那么小编现对一些商标代理违法案件进行解析,以期达到警示作用。
一、对外宣传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代理机构”招揽业务案件:某公司为招揽业务,在其使用的《受理通知书》等多种自制文书材料的抬头上印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代理机构”字样,同时在其网站上宣传“本公司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代理机构”,在经营的商标数据中心网站上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代理机构”的名义进行宣传,这种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被北京市工商机关依法处罚款20万元。
解析:目前从事商标注册代理公司业务仅需在地方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即可。所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代理机构”,是属于虚假宣传。
二、给企业打电话或发传真,以企业名称混淆商标进行虚假宣传来招揽业务。案件: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招揽商标代理业务,事先收集有关企业的信息,在定向发给企业的传真件内容中谎称有第三方公司正将受害企业的字号委托其申请注册商标,进而诱导受害企业委托其代理商标注册,这种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被上海市工商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8万元。
解析:企业名称的字号和商标同属于知识产权,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一般来说企业名称的字号和商标应该一致,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企业字号都需要用商标注册进行保护,虚构企业字号或版权事实误导企业注册商标都是违法。
三、以商标受理申请混淆商标核准注册,以虚假的不切合实际的承诺来招揽业务案件:北京某公司青岛分公司工作人员在联系业务时口头承诺“商标注册不成功全额退款”、“该公司和商标局长期合作达成协议,商标注册成功率达到98%”。“代理合同一式3份,客户、总公司、商标局各1份”。这种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被青岛市工商局罚款3万元。
解析:商标注册需要经过严格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个别商标代理公司口头承诺保证商标注册成功,实际合同签订的却是商标注册受理通过。
四、利用网站对本公司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来招揽业务案件:我市某公司在网站上宣称“创业者大多数来自工商局、知识产权局具有丰富商标专利事务管理经验的领导干部及中青年骨干”、“拥有数十名律师、商标、专利代理人及美术设计师”等。经查实,上述内容均属夸大虚假宣传,其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被罚款3万元。
解析:企业的网站宣传应当真实合法,使用的数据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进行夸大虚假宣传来招揽业务。
五、外地商标代理公司在我市冒用分公司名义进行违法经营。案件:济南某公司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在我市租用场地开展商标代理业务,通过印制的台历、网站招聘信息等宣称其为“济南某公司青岛分公司”,在员工名片、工作牌上标注“济南某公司青岛分公司”,构成冒用分公司名义违法行为,被处以5万元罚款。
解析:外地商标代理公司如在我市进行经营活动,必须依法登记注册设立公司或办事处方可进行经营行为,否则即构成无照经营或冒用分公司名义违法行为。
苏州商标注册量每年都在急剧增加,商标局每天提交的量也达到上万件,所以很多好的商标可能都已经被注册或者已经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了,所以很多人想要直接购买商标。那么对于还在创业阶段的经营者们,购买商标是否是最佳选择呢?今天我司就来说说在创业要先购买商标吗?
在创业要先购买商标吗?对于在创业初期的企业来说,首要就是尽快开拓这块市场,由于注册商标的周期较长,一般需要1年到2年左右。再者,现在随着商标需求量加大,近似商标扎堆,商标注册风险较大。并且由于商标审查流程的特殊性、商标盲查期等不可抗因素的存在,商标注册成功率越来越低,这一点对于在刚创业的企业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所以如果企业想要快速进入市场的话,直接购买商标就可以完全避免商标注册的弊端。在商标购买中,商标受让人要与卖家签订转让协议之后,商标就可以马上使用,避免了注册商标的各种风险。并且由于转让过来的商标肯定通过商标局审核并已下发商标注册证书的注册商标,所以商标购买来以后风险小。
工商部门可以不予受理或终止调解的消费者申诉你知道哪些?本章我们就来聊这个话题,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话不多说,请大家和注册公司解说小张来一起了解。
(1)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法责任的;
(2)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3)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4)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已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5)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已权益受到侵害的;
(6)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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