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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商标撤销
注册商标的撤销是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强制取消已经注册的商标。那么发生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商标撤销?来看看苏州商标注册的介绍:
1、注册商标过程中发生争议。例如:如果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人认为他人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那么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人可以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撤销。
2、注册商标以不正当的形式注册。例如: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违反商标法第10、11、12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局将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且其他单位或者也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违反商标法第13、15、16、31条规定的,那么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是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会以书面形式来通知有关当事人。若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今天,商标作为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之一。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商标是供顾客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区分不同公司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基本标志,商标对指导市场交易,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维护消费者的利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大家都意识到商标的重要性,所以公司注册好后就赶紧去注册商标了。大家都知道商标的使用年限的10年,也就是说,自商标申请成功后的那天起,你可以使用此商标十年,在商标到期了以后,你如果想继续使用此商标的话,就要办理商标续展手续。那老板肯定就会问商标续展需要用到哪些材料呢?
想知道答案的朋友们一起往下看吧!商标续展要用到这些材料:
①申请人要填写《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②申请人要提交本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③譬如说商标申请人本人由于某种原因到不了现场,委托代理去的,委托人要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④注册证复印件⑤如果该商标注册公司为外企,提交的申请书为英文的话,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以上就是注册公司平台小编为大家讲解的内容,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或者您还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可以与我司取得联系,注册公司平台专为创业者提供商标注册、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等服务项目,我们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团队,将为您提供贴心的一站式服务,让您放心且无后顾之忧。
商标让你如虎添翼,商标不管对于小企业还是大公司来讲,都是必不可少的,拥有自己的商标之后底气也会更专业一些,下面就让小编来给你们介绍一下商标的作用:
1、商标既是企业的标志,也是一个企业的文化表现。
2、商标拥有专用使用权,属于知识产权,也就是说是受知识产权法的保护的,拥有了商标就是拥有了对自己品牌以及产品的保护。
3、商标拥有很大的升值空间,不管你是通过注册或者商标转让来获得商标,都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但当这个商标随着品牌扩大、知名度越来越大的时候,你的商标价值也就越来越大。
4、能够尽可能的保护品牌保护产品,很多时候会遇到商标被侵权的情况,这个时候如果你没有商标的话,也许就是你自己侵权了他人的商标。拥有商标就是拥有了保护,免去了后顾之忧。商标让你如虎添翼,所以快点注册属于自己的商标吧!
商标专用权质押是指商标注册人以债务或者担保人身份将自己所拥有的、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
根据《担保法》第79条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出质登记。
质权人,更应认真仔细地调查清楚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出质商标的权利状况等内容,具体准备工作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质押商标的权利状况和价值进行认真、彻底的调查和评估
1:质押商标的价值
2:出质人应当是质押商标的合法所有人
3:出质商标应当是有效注册商标
4:在先是否办理过质押登记或被人民法院采取了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5:质押商标在质押前许可他人使用的情况
6:是否存在可能导致商标权利丧失的确权案件或诉讼或权属诉讼
(二)债权人与债务人和/或出质人签订质押合同及其从属的主合同,合同内容完整,并符合法律规定
质押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质押条款,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4:质押担保的范围;
5:质物移交的时间;
6: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对同一注册人在与质押商标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近似商标应一并办理质押登记。
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出质的商标专用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因此可以依法转让是商标出质的前提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5 条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因此在办理质押登记申请时, 同一注册人在与质押商标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近似商标应一并办理质押登记,以保证质押商标可以依法转让,从而保证质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将质押物变现以优先受偿。
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办理商标质押需要什么材料,如下:
(1)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写》;
(2)出质人及质权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机关确认盖章);
(3)质押合同副本(外文本应附中文译本一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4)质押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申请人共同)的委托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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